奇瑞143亿混改背后的神秘人:因虚假诉讼被判6月

奇瑞汽车内部人士表示并不知情。

  公开挂牌的奇瑞增资扩股,突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近日,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奇瑞控股”)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奇瑞股份”),在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预公告。双方拟同时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同一投资方,合计募集资金预计不低于143.5亿元。这与去年的方案相比,下调了18.93亿元。

  此次交易如若完成,新投资方将成为奇瑞控股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0.99%,并透过奇瑞控股获得奇瑞股份共计28.55%的股份,将同时成为奇瑞控股和奇瑞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但就在项目重启的4天后(9月6日),第一财经报道称,腾兴长三角(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腾兴长三角”)已经和奇瑞控股及奇瑞股份达成协议,并且支付了47亿元的定金。9月8日,有曾参与奇瑞增资扩股投资人,向《证券日报》透露了类似消息。据了解,在腾兴长三角背后,还隐藏着一位神秘温州商人。

  对此,奇瑞汽车多位管理层人员曾表示并不知情。长江产权交易所则回应称,目前媒体的相关报道均不足信,他们也不予置评。一切信息均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为准。

  据了解,腾兴长三角于2019年7月22日成立,距今不到2个月,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大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浙江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腾兴长三角或是专门为了奇瑞增资扩股而设立。

  腾兴长三角背后的神秘温州商人是谁?为何能搅动奇瑞增资扩股这场大戏?

  神秘人郑利彬?

  天眼查得知,腾兴长三角共有10个股东,分别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大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善茁实业有限公司、乐清南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热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嘉盈沣盛投资有限公司、鑫链通达(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金炘。

  其中,与汽车联系较为紧密的仅有大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成立,经营范围涉及新能源技术、互联网技术、汽车充电系统技术研发、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等。

  随着腾兴长三角被曝光,或意味着首轮有意参与混改的7家公司“出局”。此前,奇瑞内部人士曾表示,当时有7家意向方有意介入,并且都是投资性的公司。有媒体报道,宝能集团、复星集团、华夏幸福、五粮液、正道汽车和普拓资本、基石资本等潜在投资者,意欲投资奇瑞汽车。

  与此同时,腾兴长三角背后的神秘商人也备受关注。对于这名神秘商人,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是浙江温州市乐清县某郑姓商人,该商人与上海瓯江的实际控制人郑利彬有关联;另一种则认为,郑利彬就是背后实际控制人。不管如何,郑利彬在其中都有所关联。

  目前,尚无直接的证据证明,郑利彬参与到奇瑞混改中。但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腾兴长三角的投资方中频繁出现了两个人的名字,郑乐瓯和郑祥林。其中,郑乐瓯在腾兴长三角股东方乐清南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南商)和大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新能源)中均为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0%。郑祥林则在大众新能源中持有10%的股份。

  同时,报道还称,在郑乐瓯的历史合作伙伴一栏中,郑利彬的名字赫然在列。郑利彬和郑乐瓯都来自乐清市,郑利彬的对外头衔为温州瓯江智慧供应链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曾被判刑6个月

  对于大多数汽车行业人士而言,郑利彬并不为人所知。综合多方信息得知,郑利彬1980年11月出生于浙江省乐清市,初中文化,七里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户籍地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黄埔村。同时,郑利彬的微博认证是上海鸥江集团有限公司CEO,2016年11月后停更,此前的消息多数是一些生活记录和人生感悟。

  根据官网介绍,上海瓯江集团注册资本高达3亿元,是涉及无线通讯系统、金融租赁、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股权投资等领域的多元化金融控股集团。但天眼查得知,欧江集团人员规模甚至不足50人,仍被划分为小微企业。时间财经联系了上海瓯江集团,但对方拒绝了相关采访。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2月,郑利彬曾因虚假诉讼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前的2017 年 3月,郑利彬被丹东市公安局,以涉嫌犯虚假诉讼罪刑事拘留,同年4月22 日被逮捕,9月1日被丹东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据了解,此事涉及曙光股份的股权转让。《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辽0604 刑初 118 号]显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郑利彬担任董事长的七里港(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曙光集团就曙光股份的部分股份相关事宜进行商洽。随后,曙光集团欲与华泰汽车进行合作,并通知七里港集团郑利彬等人取消原合作意向。

  但七里港集团并未就此罢休,利用伪造《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诉讼,要求曙光集团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最终,法院认定,郑利彬担任董事长的七里港(集团)有限公司,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郑利彬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


发布日期:2019-09-23 20:22:49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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